湛江海关副关长李国权与湛江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日强分别率领有关人员,于前日在海港大厦进行座谈。与会双方就关港合作有关事宜进行了磋商,达成了六个方面的共识。湛江海关与湛江港由此开始正式建立合作机制。
六个方面共识(即合作运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关港高层领导定期会晤制度。双方高层每年定期会晤两次,时间为1月和7月,必要时也可增加不定期会晤的次数。二是成立联合工作小组。三是双方互相配合协商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四是双方每年不定期联合举办专题研讨会。五是在湛江港20万吨级铁矿石码头工程投产前,双方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六是双方会晤筹备和工作协商的负责部门,湛江海关指定由其办公室负责,湛江港集团公司指定由其业务部和集团办公室负责。
郑日强告诉记者,湛江港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湛江海关及口岸联检部门的长期关心和支持。湛江海关与湛江港双方此次座谈,是继上次霞山海关与湛江港合作后,关港双方更高层次、更全面的合作探讨,使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此举不仅搭建了关港双方沟通协调的平台,也建立起双方合作的运作机制,对进一步改善湛江港口软环境,推动湛江经济高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