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海关综合信息资讯>相关公告>[本文BIG5]2006年最新中国海关税率税则查询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16号
中国海关综合信息资讯网-海关通关报关咨询/进出口统计数据关税查询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棉花实施暂定进口关税税率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对于一定数量的关税配额外报关进口的棉花,按“关税配额外暂定优惠关税税率”征收进口关税。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征税方式和适用税率

关税配额外暂定优惠关税税率以滑准税方式征收,税率滑动范围为5%—40%。具体税率按下述原则确定:

(一)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0.029元/千克时,暂定优惠关税税率为5%。

(二)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0.029元/千克时,暂定优惠关税税率按下式计算:

Ri=INT{〔Pt/(Pi×E)–1〕×1000+0.5}/1000(Ri≤40%)

其中:

Ri—暂定优惠关税税率,当Ri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取值40%;

Pt—常数,为10.531元;

Pi—每千克CIF价(美元);

美元汇率(人民币元/美元);

INT—取整函数(即:小数点后面的数一律舍去)。

适用产品范围

适用范围为税号52010000项下关税配额外暂定优惠关税税率进口的棉花,企业申报时,商品编号填写“5201000080”,名称填写“未梳的棉花(关税配额外暂定)”。

进口手续

采用上述方式进口的棉花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统一安排。货物进口申报时,企业需向海关提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出具的“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配额证的商品名称栏中注明“棉花(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商品编号5201000080)”,备注栏中注明“监管代码e”。采用上述方式进口的棉花,应在报关单上填报商品编号5201000080,随附单证栏内同时填写监管证件代码“e”。

四、加工贸易适用问题

对于加工贸易项下以上述方式进口棉花,备案时企业需向海关提交前述“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对于需实行台帐保证金实转管理的企业,海关按照本公告适用的关税税率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征收台帐保证金。如因特殊情况内销时,在本公告执行期内,按照本公告适用的关税税率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补征税款和缓税利息,在本公告执行期外,按照现行加工贸易规定办理。

五、适用期限

本公告适用于在上述安排下,于2005年5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报关进口的棉花。

特此公告。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上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15号
*下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17号
  其他相关文章
  • 自由贸易政策
  • 香港的战略贸易管制政策
  • 澳门的对外贸易
  • 澳门简化贸易报关手续
  • 澳门和中国内地扩大自由贸易协议范围
  • 因货运事故而发生的损失赔偿和运输费用遇补及违约金偿付的手续
  • 铁路货物运输中收货人领取货物的手续
  • 因水路货物运输事故要求赔偿的手续
  • 水路货物运输起运港承运货物验收的手续
  • 因汽车货物运输事故要求赔偿的手续
  •   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
  • 五氧化二砷 进出口统计数据/关税税率及相关文章查询
  • 比利时进出口统计数据
  • 服装及衣着附件进出口统计数据
  • 出口加工区进口设备出口商品统计数据
  • 乌鲁木齐市进出口统计数据
  • 上海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
  • 福州市进出口统计数据
  • 键盘、鼠标器出口海关统计数据
  • 棉花进口海关统计数据
  • 照相及电影用品进出口统计数据
  •   链接导航
    免费入住中国进出口企业黄页
    化工行业进出口化工商品海关编码归类
    2006年最新海关关税税率税则,2004年旧版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