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4月,自治区机电产品实现进出口18994万美元,其中出口13354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4.49%,完成年度预期调控目标46992万美元的28.42%;进口5640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6.09%。全区机电产品出口超过100万美元的企业达28家,实现出口10402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78%。列入重点的30家机电产品企业依然是出口的主力。
新疆野马公司、新疆塔城三宝民贸公司、新津商贸公司、吐哈油田、阿拉山口屯河商贸公司的出口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12%、51%、32%、225%、105%。新疆新能源公司实现光伏电设备出口122万美元,中钢冶金进出口公司日用照明设备出口383万美元,成为新的出口增长点。传统机电出口产品保持稳定增长,传统出口商品建筑类五金、刀具、厨房类用具、电焊条等比去年同期增长75%。
机电产品出口保持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周边国家经济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对机电产品需求量增大;二是旅游购物贸易中机电产品占有相当的比重,乌鲁木齐海关要求在今年报关过程中,整车的旅游购物商品明细商品报关比重须占到货物总值的80%,客观加大了机电产品的出口;三是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相对较高,企业从比较成本效益出发,加大了机电产品出口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