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日从厦门海关了解到,根据海关总署有关规定,从6月1日起,开始实施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新规定,首次明确个人可以办理报关注册。 按照规定,传统的自理报关、代理报关和专业报关的“三分法”已经进入历史,取而代之的是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两分法”。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提出“双重身份禁止”——一个报关单位不得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名义在海关重复注册登记,也不得同时在海关注册登记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厦门关区的报关企业,必须经厦门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后,方能办理注册登记。更详细的规定,企业可以到海关总署网站上查询,也可到厦门海关、报关协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