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金融评论报》报道,澳维生素生产业日前向卫生部提出,希望保护其不受澳美自贸协定中关于专利权条款影响。按条款规定,生产的新药品应能证明其未侵犯已有产品专利权。美国药品商希望通过该条款约束澳普通药生产商。据悉,澳维生素生产行业为此每年将多花费8000万澳元(约6100万美元)。
生产商将与政府在近日会晤,希望能达成一致意见。报道说,该会议将成为解决维生素产品价格较高问题的重要一步。此前,澳卫生部部长阿伯特曾表示,如果由于澳美自贸协定使药品价格意外上涨,将有必要寻求有效解决问题的途径。
澳医疗保健理事会表示,专利权条款已经远远超过了自贸协定的初衷,各类药品都面临着多重要求,这严重影响了生产商和消费者利益。这是对建立自贸关系的误解。
按照协定,药品生产企业履行规定发生的费用最高可达1.8万澳元,而一旦被发现有违规行为,将被处以最高11万澳元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