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繁
首页
>
海关综合信息资讯
>
国际贸易
>
贸易资讯
>
[本文BIG5]
2006年最新中国海关税率税则查询表
8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扩大药品进口口岸的范围
中国海关综合信息资讯网 China-Customs.com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8月1号起,我国将进一步扩大药品进口口岸范围,国务院批准的18个拥有药品进口权的城市所辖的所有口岸均可进口药品。这些城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大连、青岛、成都、武汉、重庆、厦门、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广州、深圳、珠海、海口和西安。
*上篇文章:
全面停止受理废塑料发泡珠进口报检
*下篇文章:
摩洛哥今年需从海外进口大批粮食
其他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长江沿线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
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
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UL认证
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
聚甲酚磺醛 进出口统计数据/关税税率及相关文章查询
土耳其进出口统计数据
非初级形状的塑料进出口统计数据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出口商品统计数据
苏州市进出口统计数据
沈阳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
厦门象屿保税区进出口统计数据
未锻造的锡及锡合金出口海关统计数据
四轮驱动轻型越野车(包括整套散件)进口海关统计数据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进出口统计数据
链接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