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红其拉甫办事处为做好首届“中国喀什?南亚中亚商品交易会”各项检验检疫工作,确保商品交易会顺利进行,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打造喀什南亚中亚经济核心圈重心地位,红其拉甫办事处结合局党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办事处协调领导小组,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目的,特别制定五项具体绿色通道服务措施和公告: 一、入境客商通关:开辟参展客商旅检“绿色通道”。组团的国外客商,统一填报“入境检疫申明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疫病防治要求,对入境参展客商通过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测量体温后,快速办理通关手续;对走礼宾通道的客商,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协助其填写“入境检疫申明卡”并快速通关。
二、口岸入境参展商品通关:在各入境口岸与海关共同办理入境参展商品登记手续,对入境交通工具进行卫生处理后,与海关共同对交通工具加贴封识,并出具内部检验检疫联系函,此函交组委会或代理单位,即办结口岸检验检疫通关手续。参展商品直接到达喀什新怡发二类口岸交易会现场后,组委会或代理单位持联系函办理后续检验检疫、查验、监管相关手续。
三、参展商品的报检及收费:参展商品由组委会或代理单位进行申报,并提供参展商品详细清单,由检验检疫部门现场查验登记,但免收相关费用;交易会上签订的贸易合同,在展洽闭会后的履行过程中,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正常的报检及检验检疫相关手续,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
四、参展商品的查验、检验检疫:
1、办事处组织机电、食品、法规等专业人员对参加交易会客商提供现场咨询、报检、检验检疫监管、发证放行一条龙服务。
2、在口岸报检大厅开辟专门报检“绿色窗口”并提供咨询服务。手续齐全的参展商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参展商品免验管理规定》快速办理相关手续;手续不全的参展商品由组委会或代理单位出具保函,并附参展商品清单后报检,快速做联系单转给喀什局。
3、进口机电、化矿产品,按国家规定应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但考虑到此次交易会的实际情况,上述进境的参展商品,可以不提供上述两证。
4、进口预包装食品及化妆品等参展商品,按国家规定应提供《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和《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但考虑到此次交易会的实际情况,可以不提供上述标签审核证书,但原则上不得销售,企业可以以馈赠的方式适当处理,馈赠前必须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并登记备案。
5、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公告,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印度、阿富汗等周边国家均为口蹄疫疫区。此次参展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动物源性产品必须是国家质检总局111号公告公布范围内的产品。入境鲜肉及肉制品、动物毛皮、鲜奶等动物产品应提前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6、参展的植物及植物产品,按国家规定应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准入境,根据此次交易会的实际情况,上述物品可在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严格检验检疫及监管的前提下入境参展,但必须提供输出国植物检疫证书,物品不得加带土壤。对检出有害生物的植物及植物产品按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7、涉及木质包装的参展商品,按国家规定应在入境前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后方准入境,根据此次交易会的实际情况,允许涉及木质包装的参展商品先行运抵交易会现场布展、参展,对木质包装进行集中检疫除害处理。
五、交易会期间相关协调事宜:在交易会期间,办事处交易会协调领导小组提前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涉及对红其拉甫、卡拉苏口岸涉及的各项检验检疫工作的有关事宜,以便为交易会顺利进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