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曾于今年2月10日宣布,于4月1日提前实施原定今年7月实施的新普惠制安排,包括我国玩具在内的50类产品将要“出局”。3月16日,由于欧盟成员国未就纺织品等问题达成一致,在布鲁塞尔召开的欧盟外长理事会上未能就欧盟委员会提交的新普惠制方案达成一致。4月6日,欧盟再次评估新普惠制改革议案。一旦欧盟开始实施新普惠制,我国玩具将不能享受其普惠制待遇。 欧盟是我国玩具出口的第二大市场。据我国海关统计,2003年和2004年,我国玩具向欧盟出口额分别为11.7亿美元和12.9亿美元,各占当年我国玩具出口总额的19.6%和20.2%。欧盟过去给予我国玩具的普惠制关税待遇,对我国传统玩具出口确实起到过一定的促进作用。一旦取消对我国玩具的普惠制关税待遇,欧盟从我国进口玩具的关税将要在原来5%左右的基础上提高大约3%。虽然按近年来我国玩具出口欧盟的金额计算,关税上涨后被征收的总关税绝对额不大,但上涨关税中的大部分无疑将会由进口商通过压低进口价等方式而转嫁给我国出口企业和生产企业分担。
因此,我国有关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欧盟取消对我国玩具普惠制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一是重视自主开发设计能力,不断创新玩具品种,培育自有名牌,提高质量和档次,增加附加值和提高售价,从而抵消因取消普惠制、关税上涨所造成的影响。二是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尝试开拓新的出口市场,努力提高我国玩具在欧盟市场之外的其他普惠制给惠国的市场占有率。三是实施“走出去”战略,赴境外投资建厂。欧盟对其他不发达国家仍实施普惠制优惠政策,可把部分玩具转往在这些国家加工生产,然后再出口到欧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