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水晶和玻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物质,有着天壤之别。不法人员为了牟取暴利,以“玻璃”替代“进口水晶制品”报关,企图蒙混过关。近日,满洲里海关查处了一起价值7万余元的水晶制品假冒玻璃制品的案件。
据了解,该案当事人近日准备将一批货物通过满洲里铁路口岸进口至国内,在向海关报关时,申报的进口货物品名为水晶制品和玻璃制品,报关单上填写的玻璃制品数量远远多于水晶制品数量。海关关员在对报关的进口货物查验时,发现实货与申报内容不符,其水晶制品的数量远远高出玻璃制品数量,共查获申报不实的水晶果盘899个,水晶杯子3516个。
水晶制品和玻璃制品在外形上有相似之处,但在市场上,水晶制品的价格是玻璃制品的价格的数十倍,因此水晶制品进口时所征收关税的税率是玻璃制品的3倍。涉案当事人正是利用两者外形相似的特点,伪报货物品名和数量企图蒙混过关,从而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机关算尽太聪明,他的伎俩被海关关员的“火眼金睛”识破,只能乖乖束手就擒,受到严肃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