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海关所属的黄岛海关对一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当事人价值41万元的侵权货物。 1月11日,河南虞城某公司向黄岛海关申报出口钢卷尺等手工工具,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出口目的国是阿联酋。海关根据风险管理信息分析,这批货物有侵犯知识产权的嫌疑,于是向出口商发出对实际货物进行查验的指令。经查验,实际货物中有钢卷尺、螺丝刀、美工刀、扳手共905箱,货物上使用的标识为“OLYMPIC”标志。在收发货人不能提供授权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海关将上述情况通知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经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确认,这批货物涉嫌侵犯了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海关随即将上述侵权货物予以扣留。经调查,当事人对其侵权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此案的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