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广州关区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共计1829万美元,同比增长1.6倍。其中香港CEPA货物的进口货值增长率最高,达4.17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方案项下进口货物享受的税收优惠居首位。共优惠税款1525万元,增长1.9倍,占广州关区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优惠税款总额的76.9%。 广州关区进口“早期收获”货物的原产地集中于泰、马、印尼和新加坡,享受税收优惠的主要是榴莲、龙眼和木瓜,三种商品合计优惠税款1314万元,占“早期收获” 优惠税款总额的86.2%。香港CEPA进口货物享受的税收优惠强劲增长,共优惠税款440万元,增长10.2倍,占广州关区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优惠税款总额的22.2%,其中,CEPA第一阶段商品享受374万元;CEPA第二阶段商品享受66万元。
一季度广州关区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中有1761万美元的货物由国企和民企进口,享受了1973万元的税收优惠,占总额99.5%。而外资企业对优惠贸易协定的利用明显偏弱,仅享受了9.8万元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