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海关综合信息资讯>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公告>[本文BIG5]2007年最新中国海关税率税则查询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 第19号
中国海关综合信息资讯网-海关通关报关咨询/进出口统计数据关税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鞍山南果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鞍山南果梨实施原产地域保护。

一、地域保护范围

鞍山南果梨原产地域范围以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鞍山南果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函》(鞍政函[2004]58 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海城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南果梨。

(二)栽培管理。

1.土壤条件:土壤类型为棕壤土类或棕壤土亚类,有机质含量1.28%以上,PH值6至7。

2.种苗培育: 砧木以抗寒、抗病、抗旱的山梨为主。

3.施肥:亩施有机肥3000公斤。

4.花果管理:授粉树不少于1/8。南果梨与授粉树最大距离不超过30米。在花后1个月内完成疏花疏果,每花序留1至2个果,其余疏除。

5.果实采收:9月上、中旬晴天手摘。

(三)产品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果形近似圆形或椭圆形,部分带红晕,果肉细腻、多汁、甜酸适度、香味浓郁。

2.理化特征:单果重60至100克,果实后熟后最佳食用期的硬。

度≥2.0kg/cm2,可溶性固形物≥13%,总酸≤0.40%,固酸比≥32:3.保护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三、专用标志使用

在鞍山南果梨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如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须向设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鞍山南果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使用鞍山南果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始对鞍山南果梨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五年二月十七日

*上篇文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 第18号
*下篇文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 第20号
  其他相关文章
  • 阿根廷对华陶瓷餐具发起了反倾销调查
  • 2008年上半年重庆机电产品出口分析
  • 佛山市上半年进出口增速均快过全省
  • 广东外贸出口上半年增幅明显回落 同比回落13.7%
  • 上半年纺织品出口增一成
  • 土耳其对华合成长丝反倾销复审终裁
  • 金坛外贸出口发展迅猛
  • 广东上半年出口规模仍位居全国各省市之首
  • 1至6月份糖精累计出口7873.66吨
  • 福建省烤鳗对日本出口大幅下降
  •   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
  • 碎石 进出口统计数据/关税税率及相关文章查询
  • 匈牙利进出口统计数据
  • 乳品及蛋品进出口统计数据
  • 一般贸易出口商品统计数据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统计数据
  • 拱北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
  • 江苏张家港保税区进出口统计数据
  • 石蜡出口海关统计数据
  • 化肥进口海关统计数据
  • 肉、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进出口统计数据
  •   链接导航
    免费入住中国进出口企业黄页
    化工行业进出口化工商品海关编码归类
    2007年最新海关关税税率税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