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国制成品进口商协会(VFI)提供的消息,该协会从德联邦经济与出口管制局(BAFA)获悉,BAFA关于从2月1日起对进口中国鞋实行预先监控的通知将于2月1日在《联邦公告》上刊登,但进口商可立即向BAFA申请进口监控文件,填写E 3c表格,并附上形式发票、合同确认书或合同。每个原产国和每个商品税则号(KN-Code)及关税代码(TARIC-Code)需单独申请。BAFA审批申请需要5天时间,但不是从收到申请之日起算。在为期4周的过渡期内,进口商可补交BAFA在报关之日后签发的监控文件,如在2月1日申请报关的货物,海关在过渡期内可接受BAFA在2月1日后签发的进口监控文件,但若没有BAFA的监控文件,海关不予清关提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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