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根据出口的产品与产量,设立了“出口明星奖”、机电产品出口贡献奖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贡献奖,其中出口总额排序在广西全区前30名的出口企业,可获得2000元的“出口明星奖”;生产出口企业年出口机电产品1200万美元以上,外贸企业年出口机电产品1500万美元以上,奖励人民币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