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1月3日起,所有五年以下的汽车、旅行车和四轮驱动车的进口关税率调整为5%,营业税率为17.5%。五年至十年的车辆进口关税率为20%,消费税率为30%,营业税率为17.5%。对卡车、有篷货车和公共汽车的征收标准保持不变。
塞进口商认为此次NRA调高税率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雪上加霜并最终将由消费者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