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海关综合信息资讯>现代物流>物流常识>[本文BIG5]2006年最新中国海关税率税则查询表
航空货物运输应办理的手续
中国海关综合信息资讯网-海关通关报关咨询/进出口统计数据关税查询
  1.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向承运人填交货物托运单,并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随附必要的有效证明文件。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2.托运人要求包用飞机运输货物,应填交包机申请书,经承运人同意接受并签订包机运输协议书以后,航空包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签订协议书的当个人,均应遵守民航主管机关有关包机运输的规定。

  3. 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飞机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4.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标标志。

  5.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

  6.托运人托运货物,应按照民航主管机关规定的费率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除托运人和承运人另有协议外,运费及其他费用一律于承运入开具货物运单时一次付清。

  7.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应及时凭提货证明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三月。收货人逾期提取,应按运输规则缴讨保管费。

  8.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对货物半途而废或重量无异议,并在货运单上签收,承运人即解除运输责任。

  9.因承运入的过失或故意造成托运人或收货人损失,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应在填写货物运输事故记录的次日起一一百八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附有关证明文件。

*上篇文章: 自动仓库出入库管理流程
*下篇文章: 一般货物空运计费标准
  其他相关文章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24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25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26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27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28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29号 2003-3-21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30号 2003-03-25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31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32号 2003-4-11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33号 2003-4-11
  •   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
  • 铅黄 进出口统计数据/关税税率及相关文章查询
  • 印度尼西亚进出口统计数据
  • 杂项食品进出口统计数据
  • 易货贸易出口商品统计数据
  • 武汉市进出口统计数据
  • 石家庄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
  • 南通市进出口统计数据
  • 未锻造的铜及铜材出口海关统计数据
  • 汽车和汽车底盘进口海关统计数据
  • 玻璃及其制品进出口统计数据
  •   链接导航
    免费入住中国进出口企业黄页
    化工行业进出口化工商品海关编码归类
    2006年最新海关关税税率税则,2004年旧版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