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检验检疫局获悉,从2006年1月1日起,辽宁及大连口岸所有进境货物的木质包装,必须预先在输出国家或地区进行检疫除害处理,以防止如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入境。 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林业总局于今年年初发布公告,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应按国际标准在输出国家或地区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专用标志。
届时,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对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检疫实施分类管理,加强与海关、港务、船代等部门的信息沟通,通过审核货物载货清单等信息对经常使用木质包装的货物实施重点检疫。经检疫发现木质包装标志不符合要求或截获活的有害生物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货主或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销毁处理或连同货物作退运处理。
据目前估算,辽宁及大连口岸进境货物中将有三分之一涉及木质包装,辽宁局提醒关区各进口企业,应将货物木质包装检疫新规定及时通知国外供货商,以确保2006年1月1日起进境的货物木质包装符合国家检疫要求。
另外,有关进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及处理方法,可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www.Aqsiq.Gov.Cn 上查询或咨询辽宁检验检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