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福州海关统计,今年1-11月,该关通过网上支付形式征收的税费金额已突破3亿元,同比增长7倍,占该关同期税收总额的1/10。 据了解,自“网上税费支付业务”推行以来,为确保该项目的高效运行,福州海关一方面加强与银行、企业的密切配合,通过召开推介会、上门宣传等形式推广网上付税形式,另一方面采取措施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包括:海关、数据分中心与合作银行之间利用互联网传输协议资料,减少合作银行往返海关传递文件的次数;实行协议预审核制度,数据分中心将银行通过网上传来的协议资料先行报送电子口岸审批,银行将协议文本送交时即可签约、缮印;对企业操作员的权限实行优先审批,企业IC卡权限的时限由目前一年有效延长为三年有效等等。截至今年11月底,福州海关已分别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和光大银行7家银行签定了网上税费支付合作协议,并通过这7家银行与247家进出口企业签订了网上税费支付服务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