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述企业来往港澳的车辆指标,应由企业直接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并由政府主管部门与广东省政府联系办理;
3、有关企业(包括需续期备案的老企业)应凭主管地海关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正本)和其他有关资料(复印件并经主管海关盖章确认)以及广东省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函件向九龙、拱北海关办理车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