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利用虚假合同及伪报设备技术规格,骗取海关免税证明用于走私进口针织大圆机的企业近日在苏州受到法律严惩。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江市某针织公司总经理金某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单位吴江市某针织公司与上海市某机械公司被处罚金并追缴偷逃税款。 2005年4月29日,苏州海关在对技改免税针织大圆机行业进行整顿规范时发现,吴江市某针织公司涉嫌走私针织大圆机,遂移交苏州海关缉私分局。4月30日,缉私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查明在2002年6月,吴江某针织公司总经理金某与上海市某机械公司的总经理许某(台湾人)、业务员祁某经过商谈,决定购买10台台湾产针织大圆机。在进口这批设备的过程中,为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金某与许某、祁某合谋,采用签订虚假合同及篡改设备铭牌上技术规格的方式,骗取海关免税证明。此外,金某还与台湾某针织大圆机生产厂家的总经理李某(台湾人)合谋,如法炮制骗取了另外2台针织大圆机的海关免税证明。上述走私货物12台针织大圆机共计偷逃应缴税款5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