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龙南县出台了出口创汇每美元奖励0.03元人民币的政策,鼓励外贸出口,增加出口创汇。 该县规定,出口创汇奖励对象:包括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和三资企业;出口创汇奖励条件:出口企业当年出口创汇达到一定增幅,创汇实绩超过50万美元,且进出口业务和财务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出口创汇奖励标准:在形式上分为一般贸易出口企业和其他贸易出口企业;在分类上区分为上年有出口创汇实绩和无出口创汇实绩的企业;奖励标准分为0.01元、0.015元和0.03元人民币三个档次,对创汇实绩超过50万美元并达到规定增幅条件的,增长部分按每美元奖励0.03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