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产品进出口管理是我们两家共同的事业,应该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共同作好监管。”这是今年4月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沈阳办事处,与长春海关进行会商时达成的共识。
作为濒危动植物种产品的贸易管理机构,沈阳办事处管辖辽宁和吉林两省的野生动植物产品的进出口工作。按照分工,在野生动植物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中,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进出口许可证明,海关凭野生动植物产品进出口许可证明查验放行。由于海关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监管中具有重要的位置,因此,野生动植物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的好与坏,取决于双方的合作是否到位。为此,几年来,沈阳办事处通过共同会商、共同查处案件、现场办公、上门征求意见、经常沟通信息和互通情报等方式方法,加强与各海关的合作与交流,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使合作制度化,在多年密切配合的基础上,沈阳办事处与东北和内蒙古东部野生动植物产品进出口量最大的大连海关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04年7月,在大连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制度的确立,使双方的职责更加明确,合作更加紧密,监管更加有力,还弥补了海关专业知识的不足,加强了大连海关的执法力度和沈阳办事处在野生动植物产品进出口管理中的权威性,为实现野生动植物产品进出口的有效监管、促进野生动植物产品的合法贸易创造了条件。目前,沈阳办事处和沈阳海关、长春海关的联席会议正在筹备中。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所涉及的物种及其产品种类多,数量大,特别是由于海关野生动植物专业方面的技术人员较少,而物种及其产品的鉴定有时又很复杂,给海关的验放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为做到验放准确,快速通关,沈阳办事处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专业技术优势,积极为海关提供技术支持,对海关难以鉴定的物种及其产品进行鉴定。
对一些涉及违规进出口或走私的案件,海关需要时也都由沈阳办事处及时组织进行物种或其产品的鉴定,为海关依法进行处理提供科学依据。如在松子仁出口时,一些进出口公司为逃避进出口管理费,把红松子仁报成西伯利亚红松子仁,还有时把两种松子仁搀杂在一起进行报关,也报为西伯利亚松子仁。几年来发生这种情况的大连、天津和满洲里等海关,都主动找沈阳办事处派员或通过网上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对违规企业由海关依法进行处罚。对于野生动植物的走私案件,沈阳办事处都积极配合海关,给以技术上和安置上等方面的支持,实现了共同打击野生动植物走私活动的目标。
几年来,大连海关共查获野生动植物产品进出口违规案件十几起,走私案件4起,都得到了处理。由于沈阳办事处与海关配合到位,使得一些违规企业无隙可钻,违规进出口和走私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今年上半年没有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