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深圳检验检疫局近日推出了将进出口食品企业分级管理的措施,实施“良好企业名单”制度、“黑名单”制度、出口食品企业质量承诺制等。 进入“良好企业名单”的进出口食品企业,要求自控体系健全有效、诚信度好、产品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进口国享有良好声誉。这类企业将享受检验检疫部门给予的通关优惠和鼓励措施。
被境外通报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和屡次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 有欺骗检验检疫机构行为的出口企业,以及被检出严重质量问题的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和国外生产企业,各分支局先及时上报深圳检验检疫局,由深圳检验检疫局统一报国家质检总局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加严检验、暂停报检、取消登记备案直至吊销卫生注册登记证书等措施。
同时,深圳检验检疫局还实行出口食品企业质量承诺制,要求各出口食品企业做出书面承诺,承诺所使用的原料不含禁用农药、兽药和添加剂、着色剂;承诺所使用的添加剂、着色剂不超过规定限量;承诺生产加工活动诚信守法、不弄虚作假。对违背承诺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