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海关综合信息资讯>业务指南>[本文BIG5]2006年最新中国海关税率税则查询表
进口展览品的通关
中国海关综合信息资讯网-海关通关报关咨询/进出口统计数据关税查询
  1、接待来华举办展览会的单位,应当将有关的批准文件事先抄送展出地海关,并向展出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2、展览品应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如需延长复出境期限应报主管海关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展览品进境时,展览会主办单位、参展商或其代理人应向海关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可为相当于税款金额的保证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担保书,以及经海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担保。

  4、展览会的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在展出地海关办理展览品进口申报手续。从非展出地海关进口的展览品,应当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5、对于转为正式进口的展览品,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上篇文章: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通关
*下篇文章: 出口展览品的通关
  其他相关文章
  • “CE”标志,进入欧盟的护照
  • 进口棉花同国棉的重量差异
  • 样品费与到付YC
  • 租船订舱实务
  • 正确认识海运提单的功能
  • 沿海货运迟延交付的赔偿责任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 期租出租人反诈骗思考
  • 进口棉花同国棉的品质差异
  • 制订运价和租金的依据
  •   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
  • 麦角酸 进出口统计数据/关税税率及相关文章查询
  • 乍得进出口统计数据
  •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进出口统计数据
  •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商品统计数据
  • 丹东市进出口统计数据
  • 乌鲁木齐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
  • 珠海特区进出口统计数据
  • 针织或钩编台布、盘布出口海关统计数据
  • 成品油进口海关统计数据
  • 肉及食用杂碎进出口统计数据
  •   链接导航
    免费入住中国进出口企业黄页
    化工行业进出口化工商品海关编码归类
    2006年最新海关关税税率税则,2004年旧版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