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提供的最新统计,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实施两个月以来,海关总署已顺利收到香港工贸署传输的235份原产地证书的电子底帐,并分发到全国15个直属海关。其中156份原产地证书的香港原产货物,分别从深圳、拱北、上海、广州、大连、南京、厦门、青岛、黄埔、北京、福州及成都海关顺利通关,免征关税423.5万元人民币。
为了确保CEPA货物的顺利通关,福州海关审单中心、马尾海关等分别设立了CEPA专岗,为CEPA货物的报关提供高效的专门服务。同时,根据企业申请,福州海关在接收到货物的CEPA原产地证书电子底账数据后,可提前在通关等环节做好了业务和技术上的准备工作,确保管得住、通得快。
首批来自香港的“零关税”货物--5种标签于2月20日进入福州,此次进入福州的首批“零关税”商品为重约4000千克的413.2万个标签,分别为胶粘纸标签和白卡纸标签共5种,总值3.4万美元,由CEPA项进口企业节省税款24843.55元(其中关税优惠21233.94元,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3609.61元)。这批货物于2月20日从马尾海关通关进入福州,并立即投入工厂生产制作。产品主要提供给鞋业制造商用于鞋类产品标签之用。
2003年福州海关从香港进口的原产香港商品较少,而原先从香港进口较大的货物,均未列入CEPA“零关税”商品名录,目前为止,福州口岸进口CEPA“零关税”的商品呈淡静格局,各进口商仍在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