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贸易壁垒 一国 ( 或地区 ) 政府实施或支持实施的贸易措施,对该国 ( 或地区 ) 与他国共同参加的多边贸易条约或与他国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或对其实施造成损害或不利影响,或对他国产品或服务进入该国 ( 或地区 ) 市场或第三国 ( 或地区 ) 市场构成或可能构成不合理的阻碍或限制,或对他国产品或服务在该国( 或地区 ) 市场或第三国 ( 或地区 ) 市场的竞争力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合理的损害,则该措施构成贸易壁垒。
实践中较为常见的贸易壁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违反承诺的关税措施;缺乏规则依据的进口管理限制 ( 包括通关限制、国内税费、进口禁令、进口许可等 );缺乏科学依据的技术法规、产品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不合理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政府采购中违反有关规则限制进口产品的做法;出口限制;补贴;服务贸易准入和经营限制;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不合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壁垒等等。本文只探讨对货物贸易的壁垒,货物贸易的壁垒可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
( 一 ) 关税壁垒
关税壁垒 ( 又称为关税措施 ) 指在关税设定、计税方式及关税管理等方面的阻碍进口的措施。常见的关税壁垒有几种形式 : 关税 ( 从量关税、从价关税、选择关税、混合关税 ) 、关税高峰、关税升级、关税配额、特别关税 ( 附加关税 )。
( 二 ) 非关税壁垒
非关税壁垒即除关税以外的限制贸易的措施,故又称为非关税措施,形式多样,且更为隐蔽。 根据美国、 欧盟等世贸组织成员贸易壁垒调查的实践,非关税壁垒主要表现为 13 种形式 :
1、通关环节壁垒;
2、对进口产品歧视性征收国内税费;
3、进口禁令;
4、进口许可( 包括配额管理 );
5、技术性贸易壁垒;
6、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 又称为绿色壁垒 );
7、贸易救济措施;
8、政府采购中对进口产品的歧视;
9、出口限制;
10、补贴;
11、服务贸易方面的壁垒;
1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
13、其它壁垒 ( 如“反恐壁垒”等 ) 。
可见,技术性贸易壁垒是贸易壁垒的非关税壁垒中的一种。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
把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译成“贸易技术壁垒”或“技术贸易壁垒”, 甚至简称为“技术壁垒”是不准确的,也是不妥的,规范的译文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其含义应是利用技术性细节构筑贸易壁垒。这类壁垒大量的以技术面目出现,披上合法外衣,但这是字面上的、表面上的技术,实际上属于人为的、技巧性的,而不是实质上的、自然科学意义上的技术。
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是指货物进口国家所制定的那些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技术法规、标准以及检验商品的合格评定程序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即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繁琐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根据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技术性贸易措施可分为三类,即技术法规 ( 指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的文件 ) 、标准 ( 指经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 ) 和合格评定程序 ( 指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相关要求的程序 ),并把符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原则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视为合理的、允许的,不构成贸易壁垒,而把不符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原则的技术法规、标准作为贸易壁垒,要求消除。
有的专家把技术性贸易壁垒分为 : 在技术法规和标准方面的技术壁垒,在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在标签、包装要求等方面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这是把符合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原则的技术法规、 标准中真正的技术要求单列出来视为技术壁垒,而把技术法规和标准中的有关标签、包装等方面的技术性要求视为不合理的贸易壁垒。
也有的专家认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市场、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发展而形成的,诸如技术壁垒、绿色壁垒、道德壁垒。消费者要求市场提供高质量的、环保的或生态的产品,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另一类是人为的,是政府行为,是专门用来对付进口产品的。
三、技术壁垒
事实上,在国际贸易界很少使用技术壁垒 (Technological Barriers) 的概念。如果从字面上看 ,技术壁垒是指科学技术上的措施或要求,即指国家或地区政府对产品制定的( 科学技术范畴内的 ) 技术标准,如产品的规格、质量、技术指标等,达不到一定技术标准的不能进口,阻止低技术产品进口( 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技术法规、标准中有此含义 );或达到某种技术标准的产品不能出口,即限制高科技产品出口( 美国等国家是这么做的 ), 从而在技术方面对进出口贸易构成壁垒。
因此,可以说,技术壁垒是利用科技手段形成的,包括差异技术壁垒和创新技术壁垒,前者是利用技术上的差异挖空心思设计出来的,属于战术手段,获得的是局部的战果;后者是由于科技方面的创新,使其在某一领域的技术处于明显的领先优势,拥有独立的知识产 权,获得的是垄断竞争优势。这种壁垒是以其聪明智慧,以文明方式,实现市场份额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是国际贸易竞争中获取全局优势的战略手段。
从这种意义上说,技术壁垒有其合理成分,是不好反对的,而应正视和攀登。
因此,可以说,技术性贸易壁垒包括技术壁垒和以技术为名的贸易壁垒,大量的、真正要反对的 ,打破的,是以技术为名的贸易壁垒。技术壁垒只要符合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原则和国际标准则是合理的、允许的。
技术性贸易壁垒名目繁多,而且层出不穷,应对的方式方法各不相同,需要具体分析研究。总的说来,对于市场形成的技术壁垒,企业要增强自身的实力,加大科技投入,生产出符合该市场技术上要求的产品,通过提高产品档次或质量来跨越。对于人为的壁垒,主要靠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商交涉去解决。如利用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要求主要进口成员取消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参与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建立严格、公平、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新规则,约束发达国家成员滥用技术性贸易措施。为 此,原外经贸部制定了《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活动中遇到其他国家的贸易壁垒或受到不公平待遇,可向外经贸主管部门报告,由政府出面交涉,消除国外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促进对外贸易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