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是指一切阻碍服务贸易的限制性措施。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 一、严格限制开业权。
指禁止外国服务提供商进入某些行业或地区设立机构和提供服务,或者政府对某些行业实行政府垄断,或者禁外国服务人员进入本国从事职业服务工作等规定。
二、数量限制
实行数量限制,其目的在于保护本国的服务业或者服务者免遭外国服务提供的竞争压力,限制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服务交易数量;限制雇佣外国自然人的数量;限制外商股权参与的比例等规定。
三、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实行差别待遇
常见的有同等同类的服务,给与本国投资者予补贴;对外国投资者征收歧视性的国内税费。限制同等同类服务的外国服务提供者的履行比国内服务提供者繁杂的手续等规定。
四、不承认外国颁发的教育证书、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五、制定各类规章制度,限制人员、资金、技术、信息的国际流动。如限制本国居民出境旅游、规定入境资格等。
六、实行外汇管制,限制国际服务贸易。
七、政府采购。
规定政府或其代表机构只购买本国服务者提供商的服务等。
我国加入WTO以后,应采取积极政策,打破贸易壁垒,积极开放服务贸易,服务国际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