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6月,国务院以国函(1992)62号文批准河口县为沿边开放县,享受沿海开放城市政策。同年,国务院特区办又批准河口县设立4.02平方公里的边境经济合作区,享受特区优惠政策。1992年12月,云南省政府以云政复(1992)229文批准建立总面积为6平方公里的蒙自省级经济开发区。
1999年,经云南省政府以云政复(1999)51号文批准设立总面积为2平方公里的云南省开远个体私营经济实验区,属省级三个个体私营经济实验区之一。
1999年,又批准昆(明)河(口)经济带,红河片区的建设规划。按照云南省批准的昆(明)河(口)经济带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以产业为龙头,强化区位优势,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县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建设个旧、开远、蒙自城市群,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充分发挥个-开-蒙城市群的辐射带动功能,定位为滇南的经济、文化、政治中心。
滇越大通道是云南乃至整个西南地区通往东南亚的重要通道。随着滇越大通道的建设,必将进一步加快昆(明)河(口)经济带的开发建设,也为投资者到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云南省蒙自经济开发区、云南省开远个体私营经济实验区、个旧、开远、蒙自城市群经济区投资、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投资者在这里投资不仅可以享受省级高新技术产业政策、还可以在享受"减税让利"实惠的同时,得到投资过程中的优质服务。红河各类经济开发区热忱欢迎国内外投资者前来投资、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