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条件: 申请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应是在边境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
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边贸必备的设施和资金。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适应经营边贸的业务人员。
审批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程序:
由边境市县外经贸局,省直主管厅局将申请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企业有关材料报省外经贸厅。
省外经贸厅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经营权企业办公场地、经营条件等进行实地核查。
审核合格后由省外经贸厅行文批准,报外经贸部核准并由外经贸部抄送海关总署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