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守法企业货物进出境,内地海关与香港海关就互认关锁和查验信息达成共识:经一方海关查验后确认载货清单申报品名与实际货物品名相符,施加绿色关锁,对方海关一般不再进行查验。具体工作将于2004年起分阶段实施。 在29日于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说,目前,由于内地和香港海关查验、风险评估的标准尚未统一,将分阶段实现互认关锁和共享查验信息。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载货清单后,香港海关将对载货清单申报为烟、酒的货物查验后,施加绿色关锁,承运人提供香港海关查验报告后,内地海关一般不再进行查验。内地海关也将在2004年,启用绿色关锁,届时香港海关予以同等通关便利。
龚正说,互认关锁和查验信息共享后,企业可以免于重复查验,提高企业通关效率;一方海关查验的货物,另一方海关一般不需要重复查验,避免了海关资源的重复使用。同时,互认关锁和查验信息共享是目前国际上先进的通关管理方式,内地海关首次在不同地区的关境间实施,是在创新监管方式上迈出的关键一步,为将来与澳门和其他周边国家、地区海关的行政互助提供了重要示范和探索。
据了解,内地、香港海关的行政互助交往活动起源于1982年;1998年,双方签署了《香港海关与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双方合作的备忘录》;2000年3月,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正式签署了《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合作互助安排》;2003年6月29日,随着《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签署,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合作更广阔、更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