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外貿合同規定和不同商品的特性,結合國際慣例,采取不同的鑒定方式,對進出口商品進行計重,得出准确的重量結果,統稱重量鑒定﹛
﹛商品包裝情況一般划分為裸裝貨﹛包裝貨和散裝貨三大類,包裝貨有箱裝﹛桶裝﹛袋裝和捆裝等,一般都采用衡器計重;散裝貨又分固体商品和液体商品兩种,船裝且价值不高的散裝固体商品采用水尺計重,散裝液体商品則采用容量計重或流量計計重,在容量計重中,按容器的不同,又可分為船艙﹛岸罐和油駁計量等﹛根据報驗單位的申請,按有關技術規程辦理進出口商品的計重工作,簽發鑒定証書,供買賣雙方進行重量交接和處理索賠爭議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