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設備檢驗是按照我國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設備合同約定的檢驗標准,對賣方交付給買方的設備的質量﹛規格﹛數量﹛包裝及安全﹛衛生進行檢驗并作出結論的過程﹛其內容包括裝運前預檢驗﹛到貨檢驗﹛安裝調試檢驗﹛試運轉檢驗﹛試運轉考核檢驗及質量保証期檢驗﹛﹛外商投資財產价值鑒定除了与進口設備檢驗一樣,需對投資財產(大多為進口設備)質量等要求作出定性結論外,更重量的是對投資財產价值量作出定量結論,同時還需認定其產權的合法性﹛為滿足上述要求,价值鑒定時必須找到与投資財產相同或類似的財產作為參照物,并在現場勘查或技術檢測中找到兩者的共同點与不同點以進行比較和調整,這是价值鑒定与進口設備檢驗最大的區別﹛
﹛其次,對舊設備而言,价值鑒定時必須注意財產已存在的使用磨損﹛自然損耗及由于技術進步或產品滯銷等造成的財產損耗,确定財產的現時狀態与該財產全新狀態的差异,這是進口設備檢驗中不包含的內容﹛
﹛例如,某外商投資企業投入1台舊机器,從實施進口設備檢驗來看,如果現場檢驗或技術檢測結果証明該設備達到進口合同約定的技術標准的要求,即可判斷為合格;從實施价值鑒定來看,達到技術標准僅反映了財產現時狀態的一個方面,還要進一步了解財產現時狀態与全新狀態的差异,并找到作為參照物的財產与被鑒定的財產間的异同點,然后按照价值鑒定的理論進行定量分析計算,最終得出該机器的現時价值﹛
﹛因此可以這樣說,价值鑒定必須以進口設備檢驗為基礎,其內涵及外延都較進口設備檢驗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