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訊檢疫是國際上通用的一种簡化手續的檢疫方式: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通過電訊申請并報告規定的內容,使目的港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机构掌握船舶的衛生狀況和船員﹛旅客的健康情況,在沒有染疫的情況下,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机构同意,可不經過錨地檢疫,直接進港靠泊進行裝卸作業﹛
﹛﹛船方或代理向港口所在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机构申請辦理船舶衛生証書,出入境檢驗檢疫机构根据船方申請派檢疫醫師登船對船上的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媒介生物控制﹛急救設備和消毒﹛殺虫﹛滅鼠藥品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据評分標准綜合評价,對符合要求的船舶,簽發船舶衛生証書,同時給予我國特定的船舶電訊檢疫編號;持有上述衛生証書的船舶方可申請電訊檢疫,該証書有效期為一年,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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