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健康証書是國際航行船舶在到達需要實行入境衛生檢疫的某一國家的第一港口時,由船方向港口出入境檢驗檢疫机构提供一份有關船舶航行的一般情況和船員﹛旅客健康情況的申報書﹛﹛﹛檢查航海健康証書時應注意:
﹛﹛1.發航港﹛沿途寄港﹛抵离日期和時間﹛在發航港和沿途寄港中有否被宣布的疫港,如有應計算在抵達檢疫港時是否超過各檢疫傳染病的潛伏期;
﹛﹛2.健康問題欄內有關于病例的欄目,如有應与船長或船醫當面 核對清楚并且必須填入附表內﹛發現﹛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所指的5种疾病時應向船長宣布禁止登陸上岸或入境;
﹛﹛3.檢查有無船長簽字,若船上有船醫,應要求船醫附簽,以确保所填內容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這是追究謊報情況,隱瞞疫情法律責任的依据;
﹛﹛4.提醒船長當面糾正誤填或未填的內容,保証此証書的內容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