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人員健康体檢或者驗証工作完畢后,檢查醫師必須認真的查驗﹛核對檢查結果并如實填寫入表格中,在簽字欄上簽字﹛同時進行另冊登記或輸入電子計算机,簽發証件或者蓋印章時,要有專人把關,核對無誤時發放健康証明﹛﹛﹛各類人員健康証件的簽發要求如下:
﹛﹛1.國境口岸食品﹛飲用水供應從業人員体檢后,体檢表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机构存檔,体檢合格者,簽發﹛國境口岸食品﹛飲用水從業人員健康証﹛﹛受檢者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不予發証或簽証,并限期調离現工作崗位;
﹛﹛2.國際通行交通工具上的中國籍員工及申請出境三個月以上的中國籍人員体檢合格后均發給﹛國際旅行健康証明書﹛或者﹛健康証明書﹛﹛凡患有檢疫﹛監測傳染病及我國禁止出入境的5种疾病者之一者,一律不予簽發健康証明﹛交通工具上食品﹛飲用水從業人員患有上條中的疾病者,亦不予簽發証明;
﹛﹛3.中國籍出國人員持有外國發給的外國体檢表格,要求体檢并填寫其表格,可予以体檢并代其填寫表格,但必須按﹛國際旅行人員健康檢查記錄﹛中規定的項目檢查,必要時增加檢查內容,無論如何,合格者簽發并領取﹛國際旅行健康証明書﹛后,再填發由外國發給的外國健康体檢証明表格﹛
﹛﹛4.在境外居住3個月以上的中國籍歸國人員体檢,如發現檢疫﹛監測傳染病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向上級机關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