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立水路運輸服務企業應具備的條件﹛﹛1﹛有穩定的水路運輸客源﹛貨源和船舶業務來源;
﹛﹛2﹛有与經營范圍相适應的組織机构和專業人員;
﹛﹛3﹛有固定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營業設施;
﹛﹛4﹛有符合下列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
﹛﹛(1)經營船舶代理業務的,為20万元人民幣;
﹛﹛(2)經營客貨運輸代理業務的,為30万元人民幣;
﹛﹛(3)同時經營船舶代理和客貨運輸代理業務的為50万元人民幣﹛
﹛﹛二﹛申請設立水路運輸服務企業,應當報送下列文件
﹛﹛1﹛水路運輸服務企業開業申請書;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企業章程草案;
﹛﹛4﹛擬注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關簽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5﹛資信証明;
﹛﹛6﹛辦理經營場所產權証明(或租賃証明﹛協議等);
﹛﹛7﹛主要出資單位同意設立企業的文件(董事會決議﹛聯營協議或經濟擔保人証明);
﹛﹛8﹛企業負責人和主要業務人員姓名﹛職務和身份証明﹛
﹛﹛8﹛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