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運輸保險有兩個基本險別:航空運輸險和航空一切險﹛
﹛﹛航空運輸險,對被保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雷擊﹛火災﹛爆炸,或由于飛机遭受惡劣气候或其它危難事故而被放棄,或由于飛机遭受碰撞﹛輕浮﹛墜落或失蹤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負賠償責任﹛
﹛﹛航空一切險,除包括上述航空運輸險的責任外,還負責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投保上述任何一种基本險別外,經過協商還可以加保附加險﹛
﹛﹛航空運輸保險的責任起訖是﹛倉至倉﹛,即自被保貨物運离保單上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至貨物到達保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儲存處所為止﹛如果未進倉,以被保貨物在最后卸載地卸离飛机后滿30天為止;如果不卸离飛机,以飛机到達目的地的當日午夜起滿15天為止,如在中途港轉運,以飛机到達轉運地的當日午夜起滿15天為止,俟裝上續運的飛机時保險責任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