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合同法﹛的規定,倉儲合同中存貨人享有的權利是: ﹛﹛一﹛憑倉單提取倉儲物的權利(﹛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七條)﹛
﹛﹛二﹛轉讓提取倉儲物的權利(﹛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七條)﹛
﹛﹛三﹛倉儲合同中沒有約定倉儲時間的,有隨時提取倉儲物的權利(﹛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一條)﹛
﹛﹛四﹛倉儲合同中約定倉儲時間的,存貨人仍有提前提取倉儲物的權利(﹛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二條);
﹛﹛五﹛因倉儲人的原因造成倉儲物損坏﹛滅失,有向倉儲人索取賠償的權利(﹛合同法﹛第三百八十四條﹛三百九十四條第一款)﹛
﹛﹛倉儲合同保管人享有的權利:
﹛﹛一﹛﹛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者變質物品,存貨人應當說明該物品的性質,提供相關資料﹛﹛在存貨人違反﹛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時,倉儲保管人有權拒收倉儲物,也有權采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損失,并有權要求存貨人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二﹛要求存貨人提取倉儲物的權利﹛1﹛合同約定的倉儲時間屆滿時,要求存貨人按期提取貨物,因存貨人延遲提取倉儲物,有權收取延遲提取時間的費用(﹛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一條);2﹛合同沒有約定倉儲時間,保管人在給予了存貨人必要的准備時間,有權隨時要求存貨人提取倉儲物(﹛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一條)﹛
﹛﹛三﹛有權提存倉儲物﹛在倉儲期間屆滿,存貨人﹛持單人不提取倉儲物,保管人在履行催告義務后,存貨人仍不提取倉儲物,保管人可以提取倉儲物(﹛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