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惠制 (G.S.P) 全稱為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是發達國家給予發展中國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級產品)一种普遍的﹛非歧視的和非互惠的關稅优惠制度﹛普遍的,即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所有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給予普遍的進口關稅优惠待遇;非歧視的,即應使所有發展中國家都無歧視和無例外地享受普惠制待遇;非互惠的,即非對等的,發達國家應單方面給予發展中國家特別的關稅給讓,而不要求發展中國家給予同等优惠﹛ 普遍的﹛非歧視的和非互惠的是普惠制的三項原則﹛實施普惠制的目的,是通過給惠國對受惠國產品給予減免關稅优惠待遇,使發展中的受惠國增加出口收益,促進工業化,加速國民經濟增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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