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
﹛﹛國境口岸儲存場地衛生許可
二﹛依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二項:國境口岸內的涉外賓館,以及向入境﹛ 出境的交通工具提供飲食服務的部門,營業前必須向衛生檢疫机關申請衛生許可﹛
三﹛許可條件:
申請國境口岸儲存場地衛生許可証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2.有健全的衛生管理制度(衛生保洁制度﹛貨物堆放衛生制度﹛醫學媒介生物防控制度等);
3.有固定的儲存場所;
4.有完善的醫學媒介生物控制設施﹛
四﹛實施机關:
口岸檢驗檢疫机构﹛
五﹛程序
1.申請人應當向口岸檢驗檢疫机构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材料目錄見附件1);
2.口岸檢驗檢疫机构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根据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格式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并按規定出具相應的書面憑証;
3.受理申請后,口岸檢驗檢疫机构按規定要求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考核和監測;
4. 口岸檢驗檢疫机构根据材料審核﹛現場考核的結果,作出准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對于符合法定條件﹛標准的,作出准予衛生許可的書面決定,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口岸儲存場地衛生許可証﹛;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標准的,作出不予衛生許可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复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六﹛審查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衛生許可決定(現場媒介生物監測時間除外,監測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七﹛收費:
依据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辦法﹛的通知(發改价格﹛2003﹛2357號)規定收取証書費﹛每份許可証30元﹛專家審定費按規定收取﹛
附件1:需提交全部材料目錄
﹛﹛1.﹛國境口岸儲存場地衛生許可証申請書﹛(一式三份);
﹛﹛2.﹛營業執照﹛复印件;
﹛﹛3.衛生管理制度(衛生保洁制度﹛貨物堆放衛生制度﹛醫學媒介生物防制制度等);
﹛﹛4.儲存場所平面圖;
﹛﹛5.相關衛生設施配置情況﹛
附件2:國境口岸儲存場地衛生許可証申請書(示范文本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