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加運費(CFR)賣方支付將貨品運至指定目的地的費用,并替出口貨品清關﹛這做法只适用于航運及內陸水運﹛貨品交付運輸商后,損失及破損的風險即由買方承擔﹛
運費付至-交貨(CPT)
賣方支付將貨品運至指定目的地的費用,并替出口貨品清關﹛這做法适用于任何一种運輸方式﹛貨物交付運輸商后,損失及破損的風險即由買方承擔﹛
承兌交單(D/A)
承兌交單是國際貿易常用的一种付款方法﹛出口商透過托收銀行指示代收銀行在進口商承兌匯票后,向進口商發放所有權及其他貨運文件﹛出口商將面對進口商不如期結數之風險﹛
跟單信用証(D/C)
跟單信用証是國際貿易常用的一种付款方法,由買方銀行簽發,承諾賣方可在符合信用証條款的情況下支取指定金額﹛
付款交單(D/P)
出口商透過托收銀行指示位于進口國的代收銀行在收款后發放所有權及其他貨運文件﹛
邊界交貨(DAF)
賣方將備妥的貨品運至在毗連國家海關關境前的邊界指定地點,并辦理出口清關手續,便算完成交貨責任﹛
完稅后交貨(DDP)
賣方在進口國指定地點提供貨品,才算完成交貨責任﹛賣方承擔所有風險与費用,包括進口稅﹛其他稅項﹛送貨及清關費用﹛這做法适用于任何一种運輸方式﹛
未完稅交貨(DDU)
賣方在進口國指定地點提供貨品,便算完成交貨責任﹛賣方承擔將貨品運送至該指定地點的風險与費用,但不包括進口稅﹛及所有有關稅項与及其他政府費用﹛買方須承擔辦理所有進口海關手續的費用与風險﹛
目的碼頭交貨(DEQ)
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港口碼頭提供貨品并辦理清關手續,便算完成交貨責任﹛賣方承擔的風險及費用,包括關稅﹛其他稅項及送貨費用﹛
目的港船上交貨(DES)
貨物未清關前,賣方在指定目的地港口的船上交貨,便算完成交貨責任﹛
估計到達時間(ETA)
付運貨品根据時間表作出之估計抵達目的地的日期与時間﹛
估計出發時間(ETD)
付運貨物根据時間表作出之估計出發日期与時間﹛
歐盟(EU)
位于歐洲的一個經濟貿易組織,包括15個成員國,分別是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腊﹛愛爾蘭共和國﹛意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及英國﹛
工厂交貨(EXW)
賣方在其厂址向買方提供貨品﹛將貨物由賣方厂址送往指定目的地所涉及的一切費用及風險,由買方承擔﹛
船邊交貨(FAS)
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品交至船邊,即完成交貨責任,此后,一切有關貨品的風險与費用由買方承擔﹛
貨交承運人(FCA)
賣方在指定地點將貨品交付買方指定的運輸商及清關,便算完成交貨責任﹛這做法适用于任何一种運輸方式﹛
整箱貨(FCL)
整個集裝箱/貨柜的貨品都由一個托運人發運,或由一個收貨人接收﹛
船上交貨(FOB)
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船越過船舷,便算完成交貨責任,此后,一切有關貨品的風險与費用由買方承擔﹛
普及特惠稅制度(GSP)
這是發達國家為某些發展中國家制造的貨品提供特惠待遇的關稅制度,优惠包括減收關稅或免征關稅﹛
分類協調制度(HS)
分類協調制度的編號由世界海關組織制定,作為多种用途的分類方法,可供海關及統計机關﹛進出口商﹛運輸業及其他与國際貿易有關的人士采用﹛香港由1992年1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協調制度,作貿易報關用途﹛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
這國際空運組織旨在促進商業航空服務﹛
國際商會(ICC)
國際商會是由超過130個國家無數商業組織及公司組成的非政府机构,代表國際商業社會,旨在促進世界貿易与投資,以及為貿易提供一系列切合實際的服務﹛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這套國際商業用語是解釋貿易術語的統一規則,界定出口商及進口商在國際交易中的權利与義務,例如CIF﹛FOB﹛FAS﹛CFR等﹛
國際海事危險貨品法規(IMDGCode)
這是國際海事組織就管制危險貨品作出的建議規定,包括應急程序﹛危險貨品裝箱﹛包裝的制造﹛測試指引等﹛
信用証(L/C)
信用証即跟單信用証之普遍稱謂﹛
拼箱貨(LCL)
集裝箱/貨柜內的貨品由多個托運人發運,或由多個收貨人接收﹛
票匯/信匯/郵匯(MT)
通過郵件,特別是航空郵件進行間划款,以別于電匯﹛
國際貿易標准分類(SITC)
這是聯合國建議的標准,在進行經濟分析時用于貿易統計分類,同時用于香港政府印制的貿易統計報告﹛
二十 國際標准貨柜單位(TEU)
這是計算貨柜船運載能力的單位,每單位相等于一個二十 貨柜﹛
電匯(TT)
由欠款人之銀行通過電報匯款至海外銀行﹛在國際貿易中,欠款人通常指示其銀行扣除其戶口有關款項,以電報形式付款給海外指定的人或机构﹛
跟單信用証統一慣例与實務(UCP)
适用于信用証項下付運貨品的國際商會規則﹛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
該委員會有助于協調及統一國際貿易法,集中處理四個主要的國際貿易范疇:貨品銷售﹛付款﹛商業仲裁及有關貨運的法例﹛
修訂日期:200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