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信用証出口押匯(NEGOTIATIONS UNDER GUAUNTEE)
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証的情況下,因資金短缺,在貨物裝船發貨后,將信用証要求的有關全套單据交到銀行,要求銀行立即按照信用証的金額進行付款,使出口商能夠得到短期的資金周轉﹛
二﹛ 出口押匯种類
1﹛信用証單据的押匯
出口商根据信用証的要求,將信用証上面所列的各种單据和信用証交給銀行進行短期借款,實際上就是用信用証的單据抵押給銀行﹛
2﹛遠期信用証承兌的押匯
出口商的遠期信用証業務,得到開証銀行承兌通知,出口商利用遠期信用証的承兌通知,向銀行申請短期借款﹛
3﹛遠期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
用遠期銀行承兌匯票作為抵押品的短期借款﹛出口商拿到了一張遠期銀行匯票,這張匯票已經被銀行承兌了,但還沒有到期,出口商可以拿著張匯票抵押給銀行進行借款﹛
三﹛ 信用証出口押匯的操作規程
1﹛向銀行提供外匯押匯借款申請書﹛申請書內容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的介紹﹛企業的財務狀況﹛申請的金額﹛申請的期限﹛
2﹛向銀行提供有關的資料﹛
(1)﹛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
(2)﹛外貿合同或代理協議﹛
(3)﹛企業的近三年年度財務報表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
(4)﹛銀行的出口議付(押匯)申請書﹛
(5)﹛銀行的出口押匯協議書﹛
(6)﹛信用証正本及信用証修改的正本﹛
(7)﹛信用証(包括信用証修改)要求的全套單据﹛
3﹛信用証出口押匯的金額
(1)﹛押匯金額最高為匯票金額的90%,一般采用預扣利息方式,即押匯金額-押匯利息﹛
(2)﹛即期信用証的押匯利息=(押匯金額﹛押匯利率﹛押匯天數)/360天
(3)﹛遠期信用証押匯利息=(押匯金額﹛押匯利率﹛押匯天數)﹛(承兌付款日-押匯起息日)/360天
4﹛押匯期限
(1)﹛即期信用証押匯期限根据各個國家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況下的國家期限如下:
15天:日本﹛韓國﹛港澳﹛新加坡﹛馬來西亞
20天:歐洲﹛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
25天:西亞各國﹛中南美洲﹛非洲
30天:其他國家或地區
(2)﹛遠期信用証承兌后押匯的期限為押匯起息日起至承兌付款日﹛
5﹛議付款的回收和貸款的歸還
如果議付款的收回,歸還押匯金額還有余額時,銀行將會將余額轉入企業的有關帳戶中﹛如果銀行實際收到議付款的時間長于押匯的時間,這段時間的利息,銀行將會向企業追收﹛
6﹛以下情況,在銀行辦理出口押匯將會受到限制
(1)﹛信用証不再同一家銀行通知﹛付款(或承兌)和議付﹛因此企業最好選擇同一家銀行進行通知付款(或承兌)和議付﹛
(2)﹛信用証為可撤銷(或可轉讓)﹛因此企業不要要求開出此類型信用証﹛
(3)﹛信用証已用于抵押﹛抵押包括打包放款﹛
(4)﹛申請押匯期限超過90天﹛因此企業要求對方開出遠期信用証要低于90天﹛
(5)﹛信用証為付款信用証﹛因此企業不要要求開出此類信用証﹛
(6)﹛信用証項下的單据有不符點﹛企業一定要按照信用証的各項條款的要求制作單据﹛
(7)﹛信用証的有效地點在國外﹛因此信用証的有效地點要求在中國﹛
(8)﹛信用証交單期离有效期很近﹛因此一方面要求信用証的有效期長一點,另一方面企業制作單据時應抓緊時間做好﹛
(9)﹛遠期信用証已經寄出單据,還沒有被承兌﹛因此遠期信用証承兌后才能到銀行辦理出口押匯﹛
(10)﹛開証銀行的信譽不佳﹛因此信用証開証時應選擇一些大的銀行進行開証﹛
(11)﹛開証銀行的國家政局不穩定﹛外匯管制教嚴﹛資信等級較低﹛戰爭多發地﹛開証銀行處于經營危机﹛因此信用証開証時也要考慮該國的國家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