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工貿易貨物監管--加工貿易合同備案,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超出審批權限,需報總關審批的,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
--加工貿易合同變更,2個工作日內辦結,需報總關審批的,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如海關認為需要下厂核對余料,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加工企業新厂備案,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
--加工企業備案項目變更,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
--深加工結轉報備及審批﹛保稅貨物退換﹛复出﹛結轉﹛內銷,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
--合同增加异地口岸﹛异地傳輸,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
--保稅倉業務審批﹛出口監管倉業務審批,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
--保稅貨物放棄,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手冊核銷,在"三証"(申請表﹛報關單﹛手冊)齊全,情況正常的情況下,7個工作日內辦結﹛
--保稅設備/車輛解除監管,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
--企業更名/轉制/注銷查詢﹛更名/轉制企業延期,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
--下厂核查,在7-15個工作日內辦結﹛
--加工合同單証遺失處理,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
--保稅設備年審,每年年初﹛
二﹛特定減免稅審批
--自正式受理減免稅申請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并簽發減免稅証明,需上報海關總署審批的,在7個工作日內上報總署,并在收到總署正式批复后3個工作日內通知企業辦理﹛
三﹛減免設備解除監管
--自正式受理備案申請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企業項目備案
--自正式受理備案申請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
五﹛企業備案服務承諾
在申請人提供資料齊備的情況下,辦理報關企業﹛報關員﹛運輸企業注冊備案登記﹛年檢﹛變更﹛注銷等各項業務將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遇節假日順延,特殊情況除外(須下厂核查及辦理A類企業業務不在此承諾內)﹛﹛
六﹛案件調查審理
--案件審理人員在簽收案件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審理意見和補充調查意見;﹛處罰告知單﹛﹛﹛處罰決定書﹛應在制發后7個工作日內依法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處罰告知書﹛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意見,复核人員應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复核意見﹛确有特殊原因的,經上一級領導同意,可以視情延長辦結時間,但不得超過﹛行政處罰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
七﹛報關單証明聯簽發及報關單查閱
(一)報關單証明聯簽發業務
﹛﹛ 1﹛一般簽發業務:進口付匯﹛出口收匯﹛出口退稅報關單証明聯(十万美元及以上的除外)等一般性報關單証明聯的簽發,當天申請當天簽發完畢;
﹛﹛2﹛超十万美元簽發業務:十万美元以上﹛一百万美元以下的出口退稅報關單証明聯的簽發,自企業向海關提交有關單証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超一百万美元以上的出口退稅報關單証明聯簽發,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3﹛企業遺失報關單証明聯的補辦,于企業提出申請的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 (二)查單:海關以外的單位借閱﹛查閱﹛复印報關單証,自提出申請的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八﹛行政复議
--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行政复議申請后,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決定受理的行政复議案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行政复議決定,在特殊情況下,經關長批准,可以延長30日,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說明:
1﹛以上承諾時限以海關管理相對人提供齊全﹛規范﹛准确﹛有效的單証手續為前提;如因單証手續不全等原因而退單,從重新受理申請計算時限;如因其它特殊原因,亦不受以上承諾時限的制約﹛
2﹛行政复議的承諾時限指自然日,其余均指海關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