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境衛生檢疫法罰則﹛處罰額度100~5000元
(1) 應當受入境檢疫的船舶,不懸挂檢疫信號
(2) 入境﹛出境地的交通工具,在入境檢疫之前或者出境晚檢疫之后,擅自上下人員,裝卸行李﹛貨物﹛郵包等物品的
(3) 拒絕接受檢疫或者抵制衛生監督,拒不接受衛生處理的
(4) 偽造或者涂改檢疫單証,不如實申報疫情
(5) 瞞報攜帶禁止進口的微生物,人体組織,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或者其他可能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動物和物品的
處罰額度1000~10000
(1) 未經檢疫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擅自离開檢疫地點,逃避查驗的
(2) 隱瞞疫情或者偽造情節的
(3) 未經衛生檢疫机關實施衛生處理,擅自排放壓艙水,移下垃圾,污物等控制的物品
(4) 未經衛生檢疫机關實施衛生處理,擅自移運尸体﹛骸骨
處罰額度5000~30000
(1) 廢舊物品,廢舊交通工具,未向衛生檢疫机關申報,未經衛生檢疫机關實施衛生處理和簽發衛生檢疫証書而擅自入境,出境或者使用,拆卸的
(2) 未經衛生檢疫机關檢查,從交通工具上移下傳染病人造成傳播危險
﹛食品衛生法罰則﹛
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二條,四十三條,國十五條罰則是一樣的:
1.違反本法規定,生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准的食品,責令停止生產經營,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 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罰款﹛
2. 違反本法規定,生產經營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
3.生產經營不符合營養﹛衛生標准的專供嬰幼儿的主﹛輔食品的
4.未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而生產經營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或者說食品的產品說明書內容虛假的
第四十一條,四十七條罰則是一樣的
1.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立即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以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吊銷衛生許可証﹛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証明而從事 儀器生產經營的,或者說對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
第四十條:
未取得衛生許可証或者偽造衛生許可証從事儀器生產經營活動的,予以取締,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違法亂紀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罰款﹛涂改,出借衛生許可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或者使用不符合衛生標准和衛生管理辦法規定的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以及洗滌劑,消毒劑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
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包裝標識或者產品說明書上不標明或虛假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等規定事項的,或者違反規定不標注中文標識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罰則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處以有關商品總值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
1.銷售,使用未報經檢驗的屬于法定檢驗進口商品的,或者擅自出口未報經檢驗的屬于法定檢驗出口商品的
2.進口,銷售,使用屬于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而未取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的商品的,或者出口屬于實施出口質量許可制度或者衛生制度或者衛生注冊登記制度,而未取得出口質量許可或者未經衛生注冊登記的
3.使用未取得适載合格証書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船艙,集裝箱裝運易腐爛變質食品,冷凍品出口的﹛
4.提供或者使用未經商檢机构鑒定的危險貨物出口包裝容器的
5.其他逃避商檢机构法定檢驗行為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處以商品總值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
1.銷售,使用經商檢机构檢驗不符合強制性標准或者其他必須執行的檢驗標准的進口商品的
2.出口經商檢机构檢驗或者抽查檢驗不合格的商品的﹛
3.擅自調換商檢机构抽取的樣品或者改變商檢机构檢驗合格的出口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以及包裝﹛
4.擅自調換損毀商檢机构加施于商品及其包裝的商檢標志,封識以及認証標志的
5.提供或者使用經商檢机构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包裝出口危險貨物的
6.不如實向商檢机构報驗,騙取商檢机构的有關証單的
*已報驗的出口商品屬于假冒偽劣商品的,由商檢机构或者商檢机构會有關主管部門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止生產和出口假冒偽劣商品,并可以監督銷毀有關商品,單處或者并處有關商品等值以下罰款
*偽造,變造,盜用商檢机构的証單,印章,標志,封識和質量認証標志,或者買賣,涂改商檢証單,標志,尚未用于商品進出口的,商檢机构可以處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罰款;已經用于商品進出口的,由商檢机构處以有關商品總值等值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构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弄事責任﹛
*未經國家商檢局及其授權的,商檢机构批准,指定或者認可的,擅自進行有關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業務的,由商檢机构責令其停止檢驗鑒定業務,并可以處以其非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罰則
有下列違法行為的,由口岸動植物檢疫机關處5000以下的罰款:
1.未報檢或者未依法辦理檢疫審批或者未按檢疫審批的規定執行的
2.報檢的協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与實際不符的
有下列違法行為的,由口岸動植物檢疫机關處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罰款:
1.未經口岸動植物檢疫机關許可擅自將進境,過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卸离運輸工具或者運遞的
2.擅自調离或者處理在口岸動植物檢疫机關指定的隔离場所中隔离檢疫的動植物的
3.擅自開拆過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包裝,或者擅自開拆,損毀動植物檢疫封識或者標識的
4.擅自拋棄過境動物的尸体,排泄物,鋪墊材料或者其他廢棄物,或者未按規定處理運輸工具上的泔水,動植物性廢棄物的﹛
有下列違法行為的,由口岸動植物檢疫机關處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罰款:
1.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的
2.偽造,變造動植物檢疫單証,印章,標志,封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