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根据需要,對涉及安全衛生等重要的進出口商品及其生產企業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和出口質量許可制度﹛
2﹛輸入動物﹛動物產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須事先提出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
3﹛國務院有關部門引進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不包括林木种子﹛林木种苗)由國家質檢總局審批﹛林木种子﹛林木种苗由國家林業管理部門審批﹛
4﹛有進境糧谷類及其產品﹛進口水果﹛煙葉﹛禁止進境物由國家質檢總局審批﹛所有的特許審批物由國家質檢總局審批﹛
5﹛符合下列條件的,方可辦理進境檢疫審批手續:
(1)輸出國家和地區無重大動植物疫情;
(2)符合中國有關動植物檢疫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3) 符合中國与輸出國家或者地區簽訂的有關雙邊檢疫協定(含檢疫協議﹛備忘錄等)﹛
6﹛ 進境植物檢疫審批手續應當在貿易合同或者協議簽訂前辦妥﹛
7﹛辦理進境檢疫手續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應當重新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
(1) 變更進境物的品种或者數量的;
(2) 變更輸出國家和地區的;
(3)變更進境口岸的;
(4)超過檢疫審批有效期的﹛
8﹛國家對向中國輸出動植物產品的國外生產﹛加工﹛存放單位,實行注冊登記制度﹛
9﹛根据農業部﹛林業局(林業部)和國家質檢總局机關(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現行規定,具有檢疫審批權的机關有:
(1)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或者授權的直屬檢驗檢疫局;
(2)農業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廳(局);
(3)國家林業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
10﹛列入﹛安全質量許可制度的進口商品目錄﹛內的貨物,必須取得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安全質量許可証并加貼安全標志方可申請報檢﹛
11﹛進境种苗所帶的栽培介質需要審批﹛土壤不屬于栽培介質﹛
12﹛檢驗檢疫机构對獲得出口質量許可証的單位實行日常檢查;對不符合要求被吊銷質量許可証的,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請辦理﹛
13﹛出口觀賞魚飼養場的﹛注冊登記証﹛有效期為 5年﹛出口觀賞魚飼養場不可以從其他飼養場引進觀賞魚﹛
14﹛出口食品衛生注冊証書的有效期為3年﹛
15﹛郵寄种子﹛苗木因特殊原因無法事先辦理審批手續的,可以向入境口岸地檢驗檢疫机构申請補辦檢疫審批手續﹛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的,口岸地檢驗檢疫机构應當做退回或銷毀處理﹛
16﹛出入境檢驗檢疫標志由所在地檢驗檢疫机构監督加施﹛
17﹛出入境檢驗檢疫机构對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的生產﹛加工﹛存放過程實施動植物檢疫監督制度﹛
18﹛國家根据需要,對打火机﹛點火槍類﹛煙花爆竹等產品的生產企業實行登記制度﹛對考核不合格的上述企業,半年后才能重新申請﹛
19﹛運輸動物過境時,應提交國家質檢總局簽發的動植物過境許可証﹛
20﹛國家依法對涉及人類健康﹛動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統一的強制性產品認証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証的產品目錄﹛由國務院頒布﹛新的國家強制性認証標志為﹛中國強制認証﹛,英文縮寫﹛CCC﹛﹛從2003年5月五日起正式實施﹛
21﹛進口化妝品的標簽審核按照我國的法律﹛法規﹛標准進行審核,出口化妝品的標簽審核按照進口國的法律﹛法規﹛標准進行審核﹛品种和工藝相同而其他不同的化妝品可以合并提出標簽審核申請﹛
22﹛國家質檢總局對進出口電池產品采取備案制度,對電池中的汞含量進行專項檢測,﹛進出口電池產品備案書﹛有效期為2年﹛
23﹛國家質檢總局統一管理全國進出口商品的免驗工作,下列進出口商品不予受理免驗申請:
(1)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
(2)危險品及其危險品包裝;
(3)品質波動大或者散裝運輸的商品;
(4)須出証或憑証結匯的商品﹛
24﹛國家質檢總局對進口涂料采取備案制度,對涂料進行專項檢測,﹛進口涂料備案書﹛有效期為2年﹛
25﹛國家對列入目錄的62种入境進口制度民用商品實施驗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