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州市國稅局獲悉,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調高部分信息技術(IT)產品出口退稅率﹛ 据介紹,這次提高的信息技術產品出口退稅率達到17%,涉及產品包括集成電路﹛分立器件(部分)﹛移動通訊﹛基地站﹛以太网絡交換机﹛路由器﹛手持(車載)無線電話﹛其他微型數字式自動數据處理机﹛系統形式的微型机﹛液晶顯示器﹛陰极射線顯示器﹛硬盤驅動器﹛未列名數字式自動數据處理机設備﹛其他存儲部件﹛數控机床﹛
廣州市國稅局有關人士表示,該規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執行,具体實施時間按﹛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上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