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稅及關稅管理措施 越財政部110/2003/QD-BTC號文件規定,從2003年9月1日起實行新的海關稅則﹛新稅則按照HS海關編碼規則將進口商品重新分為10721個稅目,比舊稅則增加4209個稅目,并調高了195种商品的進口稅率,調低106种﹛新稅則拓寬了征稅面,稅率水平較前基本持平略高,在制訂稅目方面基本實現了与國際接軌﹛
(二)進口限制
2001年底以來,越南對摩托車進口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規定海關最低限价﹛禁止整車進口﹛禁止23种零配件進口等,并對散件進口課以高額關稅﹛越南政府的這些做法使中國對越南的摩托車出口在2002年一季度以后已基本陷于停滯﹛
(三)政府采購
越南政府在工程招標中規定,投標的外國公司必須同當地企業聯合或承諾讓當地公司分包;中標的外國公司必須优先選用當地技術人員和工人,外國中標商只能選派少量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進行項目管理和指導,并承諾培訓當地人員;施工中使用的建材物資和机械須优先在當地購買等﹛
在越政府采購招標過程中,有關工作极不規范,投標后把A投標人的標書給B投標人看,把B投標人的標書給A投標人看,讓投標人相互攻擊,達到殺价和完善方案的目的﹛而且招標后可能隨意毀標,決標后簽訂合同﹛投標金額也經常不算數﹛
越方在大型設備招標中限制國別,尤其在通訊設備﹛電力設備等高技術產品招標中實行歧視政策﹛2003年6月,越方出售的海防火電站項目(2﹛300MW)國際招標文件明确規定,﹛鍋爐﹛汽輪机﹛發電机和主變的設計﹛監造﹛測試和試運行應由G8國家承擔,控制和儀表系統須由G7國家承擔﹛﹛
越南2010年水泥工業發展規划規定,對于大型水泥項目,使用國產設備須達到總重量的60%和合同額的30%﹛
越政府為發展公交車系統撥款采購公交車輛﹛在采購招標中規定僅允許越國內企業參加競標,我處陪同國內派出的公交車考察團赴越交通部﹛河內市交通局和業主等多家單位做工作﹛越方雖承認我商品競爭力較強但限于政府規定仍無法采購我國產公交車﹛
在大型醫療設備采購和施工机械采購招標中,標書明确規定產地為中國的設備不能參加投標,包括在中國生產的外國品牌設備﹛如在越衛生部主持的大型醫療設備招標文件中規定:﹛進行技術評估之前,承包商應首先滿足下列基本要求:1﹛設備(CT掃描儀系統)應有中國﹛台灣以外任一國家出具的產地証明﹛﹛
(四)服務貿易壁壘
越在民航票价﹛水電費﹛郵資費﹛賓館住宿﹛旅游區門票等方面收費等仍實行雙重价格﹛如:越資企業生產電价為895越盾/千瓦/小時,而外資企業的生產電价平時為1020越盾/千瓦/小時,高峰用電為1710越盾/千瓦/小時﹛另,越方規定,自2003年起,對越國內企業從事摩托車整車組裝生產不再實行配額管理,而對外資仍然要按照投資許可証核准的產量實行配額生產管理;另規定主机厂必須生產車架等20%以上的摩托車零部件,發動机厂必須生產8個發動机部件中的1個部件總成,否則不許生產﹛越方最近規定,除汽車產品全部外銷的投資項目外,不再審批新的汽車組裝生產外商投資項目,而對越國內企業則不受此限﹛在金融領域,外資銀行不能接受本地客戶以房產或土地使用權抵押﹛除美資銀行外,外資銀行吸收無信貸關系客戶的存款不得超過注冊資金的50%﹛
(五)其他壁壘
越行政干預正常貿易活動﹛我企業按DAF條款向越企業出口17000套摩托車散件,大部分貨款未結﹛貨在交貨地點(越境內關外)被越政府發文扣留,越政府以處罰其國內企業為由長期拒不解決,給我企業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一些企業甚至因此瀕臨破產,影響了國內部分地區的社會經濟穩定﹛2003年以來,被扣貨物損坏嚴重,企業損失加劇,越政府拒不承認扣貨有誤,反而要求雙方企業協商解決,并自行承擔損失﹛兩年來,使館和經商處和企業共同努力,多次照會越政府辦公廳和相關單位并約見越方有關部門負責人,要求越政府早日解決問題﹛2003年10月,越政府提出解決方案,据此雙方企業已達成退貨協議,等待越政府正式發文放行﹛
在越申請商標保護難﹛隨著我商品開拓越市場日漸成熟,我一些优質商品在越市場被假冒仿制,企業開始重視商標保護問題,要求在越注冊商標并得到合法保護﹛2002年11月25日,浙江永康市三鋒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向越科技環境部工業版權局遞交了注冊﹛三鋒﹛商標的材料,根据越方規定,商標注冊受理部門應于9個月內書面答复申請方;但至今仍無答复﹛目前,越市場上出現了大量﹛三鋒﹛牌工具的假冒產品,企業的合法利益受到了損害﹛我處接到企業反映,曾向越管理部門要求協助解決﹛越方答稱,近期越方管理部門由原來的工業版權局調整為知識產權局,由于机构變動有大量注冊申請未能處理﹛我處擬以書面形式要求其加快工作進度,早日解決我企業的實際問題﹛
四﹛投資壁壘:
(一)關稅政策多變﹛越南的進口關稅政策經常會隨著其產業政策的調整或為保護其國內利益出發而變動,尤其是机電產品散件進口關稅變動過于頻繁,關稅調整增幅過高﹛中國江蘇某企業根据越南柴油机散件進口關稅的情況在越獨資設立柴油机組裝厂﹛投資僅半年,由于企業效益好,越政府將柴油机散件進口稅率由10%調至30%,后又調到40%,使企業陷入困境﹛又如湖南某企業獨資創辦一次性打火机厂,在商標注冊過程中因技術原因未能按時獲得商標保護,越海關不但不協助解決困難,反而將其零配件的進口關稅由原來的3%提高到30%,并下令向企業追繳此前所有進口打火机零配件關稅差額部分,使該企業難以為繼﹛
(二)投資礦產資源開發難度大﹛越擁有丰富的礦產資源,大部分尚待開發﹛許多中國公司到越尋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投資合作机會,但難度較大﹛凡資源開發項目,一律要逐級報計划投資部和行業主管部審核并報政府總理審批﹛按越南﹛外資法實施細則﹛規定,礦產勘探﹛開發和深加工項目屬鼓勵領域,石油﹛稀有礦產開采﹛加工項目屬限制投資領域﹛但在實際操作中,并非如此﹛對石油和稀有礦產開采,雖無明文規定,實際上不允許中國公司參与﹛多農鋁礦,雖向我開放,前提是要中國政府出資修建316公里鐵路和港口﹛按商業運作,越方不積极﹛另,已探明的礦產資源各有其主,越政府已交中央公司或地方管理,外資進入必須要以合資或合作經營方式進行﹛如采用合資方式,越方要价很高,雖無明文規定,實際操作時資源股高達50%﹛已經設立的外資礦產公司,由于申請不到礦山開采權或礦源得不到保障而無法正常生產﹛我云南眾韜有限責任公司在河江省申請開采小型鉛鋅礦,從申請到開張長達數年﹛因越方要求,合作方式由獨資退到合資,再由合資退到合作經營,才于2003年獲正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