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海關監管制度
﹛﹛1﹛入境港:
﹛﹛所有進入瓦努阿圖的運輸工具,包括船舶和飛机,必須直接進入入境港﹛
除天气原因﹛特別許可外,沒在入境港停靠的運輸工具屬違法,將罰款不超過50万瓦圖或關禁不超過5年﹛
﹛﹛海關署長對上述違法行為的人和工具,有權逮捕和扣留﹛
﹛﹛停靠在入境港之外的運輸工具,除天气原因或特許外,將被罰沒貨物并罰款3万瓦圖﹛
﹛﹛每艘船舶的船長在到達瓦努阿圖任何島嶼4海里之內,必須向上船的有關官員提交一份申明﹛該官員將檢查申明的原件﹛
﹛﹛將离開入境港或离開瓦努阿圖的船舶的船長,將向港務局和海關局遞交离港申明﹛除非得到財政部長的同意,船長不得到入境港之外的任何地方﹛
﹛﹛只有在船內貨物全部提出船外后,船外貨物才能上船﹛
﹛﹛2﹛裝卸貨物
﹛﹛出口貨物裝卸地點:從瓦努阿圖或剛進入瓦努阿圖的直接出口貨物的裝卸,只能在維拉,魯干維爾或財政部長同意的其他港口進行﹛在維拉或魯干維爾港口或机場,必須在海關官員在場進時,在正常工作時間,裝卸進出口貨物﹛
﹛﹛在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下,如需在港口之外的地點裝卸,須待海關服務具備后進行,只能在上午6點至下午6點在海關官員監督下進行﹛
﹛﹛3﹛除軍艦外,任何海關官員可以登上進入任何入境港的任何船舶,并對每處檢查﹛
﹛﹛4﹛倉庫
﹛﹛進口到瓦努阿圖的貨物可以申報并存放在政府專用倉庫,或私人專用倉庫,條件如下:在出示進一步的進出口申報証明后,貨物可以從一個倉庫轉移到另一個倉庫﹛使用倉庫人的責任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能免除:1)貨物在支付關稅后在國內消費;2)貨物通過出口申報,海關官員証實貨物被裝上船并出口﹛申報人將全部被認定為貨物的主人﹛
﹛﹛在辦理存入政府倉庫手續后,并經有關官員証實,貨物可由倉庫負責官員放入政府倉庫﹛出現損失時,這些官員或瓦政府不承擔任何損失或毀坏的責任﹛
﹛﹛(二)關稅計征制度
﹛﹛各种關稅和費用必須及時向海關局長﹛或付局長﹛或財政部長授權的任何其他官員交付﹛貨物只有在交付關稅后才能提貨﹛貨物須在10天內提貨﹛
﹛﹛從應交關稅之日起1年滿后,不再退還進口關稅﹛
﹛﹛進口貨物按CIF价交付關稅﹛以CIF价銷售的貨物,如買主獨立于賣主,CIF价就一般被接受為納關稅和稅務价值﹛不以CIF价銷售的貨物,其他費用將到發票价格上,達到CIF价水平﹛
﹛﹛對一些飲料和酒類,須交付5%海關服務稅﹛
﹛﹛減免關稅的貨物:經濟免除(財政部長免除的貨物﹛一般農業設備﹛養牛業設備﹛家禽農場設備﹛飼料﹛漁業設備)﹛個人免除(略)﹛非贏利組織的慈善免除(慈善﹛紀念品﹛体育設備﹛制服等﹛學校用品﹛為部落服務或自助而進口的貨物)﹛臨時進口的貨物(略)﹛促進國防﹛衛生或福利的貨物,其它﹛
﹛﹛(三)海關通關程序
﹛﹛瓦努阿圖的海關通關程序很簡便﹛1﹛進口商收到提單等有關單据后,到船運代理公司查到貨日期﹛稅率,支付1000瓦圖﹛船運代理公司將在貨物抵達后通知進口商﹛2﹛到海關購報關單并報關﹛3﹛到碼頭交碼頭費﹛集裝箱費﹛拖柜費﹛4﹛憑報關單的海關回執到碼頭的海關倉庫提貨﹛
﹛﹛1﹛進口申報
﹛﹛船長抵達瓦努阿圖后24小時內,在裝卸之前,必須將船舶文件﹛申明原件﹛由他簽字的譯文遞交并存放在海關局﹛
﹛﹛任何出口到瓦努阿圖的貨物上岸之前,貨主﹛進口商或其代理須向海關局詳細報關﹛不過船舶可以在出示船舶申明原件后被授權卸貨﹛
﹛﹛任何進口到瓦努阿圖的商品都必須出示証明:貨物性質﹛件數﹛嘜頭﹛號碼和重量,還有來源﹛目的地和運輸方法﹛
﹛﹛貨主﹛進口商或代理要按規定填寫申報表格﹛
﹛﹛2﹛出口申報
﹛﹛出口貨物裝船之前,須按進口商品申報的方式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