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船監管:海關派員進駐進出境船舶,對船舶船員物品,及貨物實施的一种持久﹛細致的監管﹛是船舶監管的一种模式,這种模式在改革開放前普遍采用,現在除必要時,极少采用﹛船邊監管:海關在船邊對船舶眄船員物品﹛裝卸貨物及船用物料進行的定點﹛實時監管﹛
巡視監管:海關在港口﹛碼頭包括堆場﹛倉庫等海關監管區內對船舶船員物品以及進出境貨物進行的一种机動監管﹛
閘口監管:亦稱﹛卡口監管﹛﹛海關在港口大門進出境船員經過的閘口對船員物品進行的一种定點監管﹛
監管上船:海關將某些船用物料或物品由陸地監管至進出境船上﹛如免稅煙酒﹛免稅食品﹛專供船舶用品等﹛
船員驗放:海關根据不同船員享受的待遇對進出境船員所攜帶行李物品進行查驗放行的手續﹛
船邊驗放:海關在船邊對進出境船員行李物品辦理驗放手續﹛一般是指我國籍船員在入境時,海關為方便船員到船邊驗放其所攜帶的大﹛小件行李物品﹛
上船驗放:經船方申請,海關到船上辦理船員驗放手續﹛一般是指中國籍船員入境時,海關視需要上船在船員﹛購物本﹛上辦理驗放手續,通常不實際驗放其行李物品﹛上船驗放條件船舶在錨地停留,船員人數較多的船上較集中,需辦理合并手續,需清點船員攜帶物品等﹛
閘口驗放:海關在閘口辦理船員驗放手續﹛閘口一般設在港口進出港的大門﹛
驗放年度:海關在驗放物品時所掌握的一种以年度為單位的計算時,從船員上船算起累計滿360天為一個驗放年度,超過360天計入下一個驗放年度,驗放年度可以跨越自然年度﹛
驗放季度:海關在驗放船員物品時所掌握的一种以季度為單位的計算期限,即滿90天為一個驗放季度﹛
驗放天數:海關在驗放船員物品時所掌握的一种計算標准﹛以若干天數為驗放標准﹛
自然年度:以公歷年度為自然年度,不做人為的特別規定﹛自然年度不十分嚴格,每月有28天﹛29天﹛30天﹛31天不等﹛
包干天數:船公司為提高效率承包給船員在一個航次內所需的天數﹛如海關認可包干天數,即憑船公司証明在船員驗放時對提前完成任務的船員按包干天數計算﹛
獎勵天數:我國籍船舶因在戰區航行,救助遇難船舶等原因受公司嘉獎,給予的天數﹛如海關認可,即憑公司証明在實際天數以外另加獎勵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