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客以分离運輸方式運進行李物品,應當自本人進境之日起6個月內(含6個月)運進﹛分离運輸行李物品運進時,旅客應持本人身份証件﹛有關申報單証﹛提貨單証等到進口地海關申報,申報時要提供物品清單﹛海關辦理驗放手續時,連同已經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計算﹛ 以分离運輸方式運出的行李物品,應由物品所有人在出境前持有效出境証件等向出境地海關提出申請,經海關核准后,辦理托運手續,以分离運輸方式運出的行李物品,原則上以一般生活用品﹛書籍﹛笨重物品為限﹛ 來往港澳的旅客,除經特准的外,海關不辦理以分离運輸方式運進或運出的行李物品﹛ |